氯化氫氣體的使用要求
1.把瓶閥排氣嘴與生產裝置緊密連接,嚴禁氣體泄露;
2.使用環境溫度在-20~40攝氏度之間;
3.避免日光暴曬,與明火距離不小于10米;
4.瓶內氣體不得用盡,應保留不少于0.5Mpa的壓力;
5.對于間歇使用系統,應首選用氮氣置換系統空氣,然后通氯化氫進入使用系統并排出氮氣后,系統才能正常生產。生產完后,再用氮氣置換系統中的氯化氫,防止系統腐蝕。氯化氫使用完后要及時關閉瓶閥,把氣體從系統卸下,擦凈瓶閥各部,上緊排氣嘴保護帽;
6.使用自備鋼瓶,必須經本公司改換瓶閥,進行瓶閥內件處理,用戶不得自行更換瓶閥;瓶筏損壞,應請本公司更換修理。
7.氯化氫專用鋼瓶,嚴禁改裝其他氣體;
8.鋼瓶瓶身和瓶閥嚴禁油脂污染;
9.使用過程中氣瓶排氣速度較快時,鋼瓶和管路結晶是正常現象,嚴禁用熱水澆化;為避免鋼瓶和管路結晶,用氣量流速大于2立方米/小時時,需把數個氣瓶并聯,通過氣體匯流排接到用氣裝置上,本公司協助安裝氣體匯并流排;
10.對鋼瓶的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,應立即檢驗。超過檢驗使用期的鋼瓶不予裝氣;
11.鋼瓶使用一年后,應請本公司幫助倒空瓶內殘液,更換閥體內件;
12.為確保運輸安全,氣體出廠時閥柄關的很緊,使用時打開瓶閥時可能有不出氣現象。遇此情況,可將鋼瓶與生產裝置連接好后,用錘子平面適當敲打筏門排氣嘴背面,一般即可通氣;
13.組織工人和有關管理人員學習《氯化氫安全技術說明書》,熟悉掌握使用氯化氫氣體可能發生的事故危害及其急救,搶險措施,以及其他知識信息。 氯化氫 |